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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1日11时,湖北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(高温)四级应急响应,要求省局相关单位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(高温)四级应急响应状态。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(区)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级别应急响应,指导县(市、区)及时发布短临预警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《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》做好各项工作,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局。
(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罗浩洋 通讯员 敖银银)
编辑:陆兴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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